简 介 |
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原名厦门市第三律师事务所,原系厦门市司法局于一九九二年八月八日开办的国资律师事务所,一九九八年七月顺应国家律师制度改革,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事务所现已成为拥有十四位合伙人、近三十位执业律师、多名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
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发展,形成了规模化、专业化并存的发展格局,业务范围涵盖法律服务的各个领域,除办理普通民事、刑事案件外,还涉及房地产、海事海商、重组并购、金融证券、投资贸易等特殊领域。事务所组成了由各合伙人直接负责的刑事业务部、房地产业务部、海事海商业务部、投资贸易业务部、金融证券部、综合业务部等专业部门,具有专业分工、团队协作的法律服务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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